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江西服务热线:400-6877-767

办理办学许可证所需材料

发表于2024-03-28浏览:6129

       《办学许可证》是民办培训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证明。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按《办学许可证》中所注明的地址、层次、内容、形式办学,不得买卖、出租、出借《办学许可证》,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,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地点,不得擅自增加、变更办学层次、内容和形式。



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,申请办学许可证,需提交下列材料:
(1)申办报告。内容主要包括:举办者、培养目标、办学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办学形式、办学条件、内部管理体制,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;
(2)举办者的姓名、住址或者名称、地址。
(3)资产来源、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,并载明产权;
(4)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,载明捐赠人的姓名、所捐资产的数额、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。
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,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:
(5)学校章程、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。
(6)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;
(7)校长、教师、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。

咨询热线:17770848496


快速申请办理
  • 订单提交后,10分钟内,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!
  • 联系我们
    江西小二财税服务有限公司
    联系人:李女士
    热线:177-7084-8496
    QQ:3633876869
    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镇月坊胡村168号江西流量经济产业基地2号楼3楼小二财税

    扫一扫 申请0元注册

    企业管理必备工具

    易核名


    线

    财税顾问

    专业资深顾问,免费在线咨询。

    服务时间
    周一至周日:9:00-18:00

    免费电话

    输入手机号后立即回电

    我已阅读并同意小二财税《隐私保护政策》

    扫一扫 申请0元注册

  • 我已阅读并同意小二财税《隐私保护政策》